广州代理记账
高品质广州代理记账
联系电话
首页> 资讯中心> 财税资讯> 正文

税务总局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解读

时间:2016-12-15 15:20:00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税务总局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解读)

广州会计记账公司了解到 关于办理发票变更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8〕197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与其他发票在办理行政审批、发票样式、领购方式、领购数量等方面均有区别,且现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尚无具体规定,为了统一有关操作流程,现就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批复如下:

  一、企业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变更手续,并重新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政审批手续。
  二、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下达限期缴销旧版发票的通知,在缴销限期未满之前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具体缴销限期,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用票情况确定。
  三、完成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政审批手续后,办理企业印制新版发票和变更发票领购簿手续。
  四、办理企业领购新版发票事宜,并按期缴销旧版发票。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相关阅读

广州税务代办:简化增值税

关于广州税务代办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  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

广州税务代办企业所得税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不知不觉将满六年,在这六年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单独或联...

阅读下一篇

税务总局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广州会计记账公司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