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原则
时间:2016-04-18 16:20:37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办公场所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原则 )
办公场所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原则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案例:公司的办公场所在某写字楼的7层,有房屋产权证,面积为500平方米。该写字楼每层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共计8层,总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假设年税额20元/平方米。整个楼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公司的土地使用税计算如下: 公司的办公场所和其他单位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所以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1、整栋办公楼的年应纳税额=20元/平方米×4000平方米=80000元 2、公司的办公场所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500/(2000×8)=0.03125 3、公司的土地使用税=80000×0.03125=2500元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