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哪类纳税人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
(原标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哪类纳税人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
【广州财税新视点】: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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