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财务代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真能实现减税吗
(原标题: 天河区财务代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真能实现减税吗)
天河区财务代理解读: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真能实现减税吗?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选择,而不是非做不可。所以,如何理性对待、充分享受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的实惠,才是我们该考虑的。
考虑些什么呢?广州代理记账公司认为,在众多需要代账的企业当中来看,企业应考虑目前的税负、上下游合作伙伴要求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要转、什么时间转登记。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需测算好税负,慎重权衡是否转登记。
如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前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为400万元,且符合转登记相关条件,适用税率为16%(按5月1日后测算,下同)。上游企业所提供的货物金额共计350万元(不含税),提供税率为16%的抵扣凭证。若A企业当期无库存、无销售退货及无留抵等情况下,经测算,增值税实际税负为2%[(400-350)×16%÷400 ],低于转登记后的3%,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转登记。
但是,若上游企业已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A企业在不改变进货渠道的情况下,从上游购进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5万元(350×3%),那么A企业税负就会上升为13.4%[(400×16%-10.5)÷400]。这就意味着,A企业需要调整进货渠道,或者用压低进货价格来弥补高税负带来的损失。盲目的转登记为小规模,无疑是给自己加重负担。
(广州公司财务组成)
天河区财务代理所知,国家税务总局回应纳税人问题:转登记纳税人何时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
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下期”是税款所属期的概念。对于按季纳税的情况,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比如纳税人在5月份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是按季纳税,因此,这个纳税人在二季度,也就是4-6月份,仍应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计税,并在7月申报期最后一次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申报。自7月1日开始,其身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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