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底12月修订后的《会计法》正式公布啦
(原标题: 2017年年底12月修订后的《会计法》正式公布啦)
2017年年底12月修订后的《会计法》正式公布啦!对于会计等财务人员来说是必须要看一看的!日前,中国人大网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而就在不久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如下修改,下面广州代理记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删去第二款。
(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以上是对比旧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改动,在2018年,会计行业的财务人员需要注意啦!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