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税务办理的常见问题记账公司直接解答
(原标题: 广州公司税务办理的常见问题记账公司直接解答)
广州公司税务办理的常见问题记账公司直接解答
1.问: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票是否需要对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专票成为滞留票后对我们有什么风险?
广州税务公司代办答: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政策中没有禁止对小规 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成为滞留票是正常的现象。
2.问:我们有一项业务是由总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然后由分公司给该客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款项,发票也是分公司开具。请问该业务是否涉及虚开?
广州税务公司代办答:总分公司从法律上本为一个法律主体,总公司签订合同由分公司实施是合法的。分公司提供服务并收款、开票, 业务真实不涉及虚开。
3.问:请问一下订货合同,所订制的货物还没有发出是否缴纳印花税?
广州税务公司代办答:根据《印花税管理规程》的规定,纳税人在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应纳税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所以,只要合 同已书立不管货物有没有发出,即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4.问:请问虚开发票达到多少数额才会被处以刑事责任?
广州税务公司代办答: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依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5.问:如果虚开发票会有怎样的刑事处罚?
广州税务公司代办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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