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税务代办个人转让住房的涉税
(原标题: 广州税务代办个人转让住房的涉税)
广州税务代办个人转让住房的涉税。旧房(非住房)转让该缴哪些税?如何计算?哪里找个人转让住房的涉税代办服务?
个人转让住房和转让非住房,税收上的差异还真是不小。
第一: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明确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那我去纳税时就说我是住房。”
“这可不行。”
个人转让的房产是什么性质的,可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的,这得看你的“房屋产权所有证”中,“规划用途”或是“用途”一栏的内容来确定,只有内容是“住宅”的,才能够享受免税照顾。
第二:转让住房的购买年限决定增值税额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上条规定被平移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该文件附件3规定:个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外的地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广州税务代办提醒要注意的是,“北上广深以外的地区”指的是房产座落地,而不是个人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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