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营改增下月启动 月底可买增值税发票
(原标题: 安徽营改增下月启动 月底可买增值税发票)
【导读】广州记账公司了解到由安徽省国税局监制的适用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普通发票,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合肥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9月底,试点企业就可以买增值税发票了。
安徽省“营改增”试点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安徽省国税局近日下发“公告”,对“营改增”试点普通发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由安徽省国税局监制的适用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普通发票,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合肥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9月底,试点企业就可以买增值税发票了。
“普通发票”分两大类
“公告”中称,普通发票的种类共有两种,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中从事货物运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统一使用由国税总局印制的新版“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省国税局监制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交通运输业中从事非货物运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达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明确的年营业额标准以上的,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未达到年营业额标准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发票适用范围分别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月底可领增值税发票
安徽省国税局监制的适用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用。
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国税局监制发票和结存的地税局监制发票允许同时使用;2013年1月1日开始,地税局监制的发票停止使用,全面使用国税局监制的发票。
“从9月底开始,试点的小微企业就可以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免费领取增值税发票。除小微企业外,其他试点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大厅购买增值税发票。”合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纳税人因“营改增”试点领购到的发票自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之日起启用,但不得提前开具。
三种防伪帮你“擦亮眼”
“新版”普通发票采用了纸张、温变和印记三种防伪技术。
安徽省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的纸张加入彩色荧光纤维细丝,发票在紫外线照射下可见不规则的带有荧光显示的线段,在正常光线下,呈无规则的彩色纤维细丝;常温时有红色温变线条,升温至40度后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红色。
此外,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的发票联左、右两侧中间位置印制“安徽国税、XX印务”(对应不同发票印制厂家)标记,在荧光灯下可显示出亮红色字样。
安徽省税务部门人士提醒试点纳税人,在取得发票后,如果需要鉴定发票真伪,可通过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http://www.ah-n-tax.gov.cn)发票查询栏目,输入相应内容,可及时便捷查询发票真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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