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理记账
高品质广州代理记账
联系电话
首页> 资讯中心> 财经资讯> 正文

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征个税展业成本问题

时间:2016-08-19 16:56:00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征个税展业成本问题)

  【导读】国税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就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广州代理记账公司认为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证券经纪人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我国正在引入和发展证券经纪人制度,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广州代理记账公司经验来看证券经纪人不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其取得服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范围,但与从事其他劳务活动而取得收入的纳税人相比有所不同。表现在: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委托,不得兼做他职,其主要收入是佣金收入,且大多数证券经纪人月收入处于较低水平;此外,证券经纪人收入水平与市场交易量、客户交易偏好等因素直接相关,证券经纪人收入在不同年份之间、不同月份之间有较大波动;证券经纪人与保险营销员一样,在展业过程中,为招揽客户及维护客户需要自行额外负担展业成本,但保险营销员的展业成本可在税前扣除,而证券经纪人未明确,造成其实际承担的税负高于保险营销员。


  对此,公告明确,由于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实际上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组成,展业成本部分是证券经纪人实际发生的展业费用支出,按照个人所得税立法精神,对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部分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部门调研测算的情况,经研究,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


  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广州代理记账公司认为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展业成本,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证券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相关阅读

广州代理记账解读综合利用

  【导读】《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是什么?公司代理记账需要吗?劳务报酬所得税其实就是劳务报酬所得向税务机关缴纳一...

阅读下一篇

江苏、安徽正式实施“营改增”

  【导读】江苏、安徽两省经过充分认真的准备,10月1日,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自今年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