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效果打折 可抵扣进项过少
(原标题: 营改增效果打折 可抵扣进项过少)
【导读】专家表示,事实上很多企业都存在进项抵扣不足,和企业的行业特点有关。
上海今年以来实施的“营改增”试点效果显著,企业整体税负减免约56亿元,但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上海交大学者汪蔚青对21世纪网表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明显,但一般纳税人税负水平变化不大,交通运输业甚至有所上升,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进项抵扣不足”。
交通运输业从业者老黄亦对21世纪网表达了对“进项抵扣不足”的强烈认同。老黄认为,由于进项制度的不完善,若采取全行业试点的方式来替代地区试点,效果可能会更好。不过汪蔚青认为,这样的方法对国税部门工作量过大,目前不具备可行性。
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可抵扣进项过少
从2012年1月1日上海加入“营改增”试点计划以来,已过去了大半年。来自上海财税部门的数据显示,截止7月底,全市共有14.2万企业纳入了试点范围,试点企业整体税负较营业税税制减轻约56亿元。
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接受21世纪网专访时表示,“营改增”政策的受惠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小规模纳税人,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变化不大,而像交通运输类企业甚至有所增加。
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不含税营业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所有企业。
汪蔚青表示:“目前试点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约有9万多户。营改增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调整是从过去的5%降至3%,所以政策对小微型企业的税负减免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若以年营业额上限为标准计算,一家小微型企业过去一年的缴税额为25万元,而调整之后为15万元,由于相关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获取进项抵扣,因此税负降低幅度最多可达40%。
不过,汪蔚青指出,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营改增”下的税率较营业税税制高,但其可以通过进项抵扣来降低实际税负,而关键点就在于进项抵扣之后的税负是否低于营业税,事实上很多企业都存在进项抵扣不足的情况,因此造成了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规定的进项税额后再纳税,以避免造成重复纳税,加重企业负担。销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以现代服务业为例,在营业税税制下的税率为5%,“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率为6%,表明企业的进项抵扣须达到1%以上,税负才能实质降低。
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在营业税税制下的税率为3%,“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率陡增至11%,这意味进项抵扣须达到8%以上,税负才能实质降低。
很显然,交通运输业获取进项税额的压力要明显大于其他行业,这在“营改增”政策运行过程中也体现了出来:交通运输业税负普遍上升。
汪蔚青表示,事实上很多企业都存在进项抵扣不足,和企业的行业特点有关。
她指出:“试点的这些企业,比如咨询公司啊、物流公司等,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轻资产。在他们的运营成本里面,最大的成本来自于人工、不动产、房租、差旅等,交通运输业的这类成本更高。这些产品都是不包含在营改增范围内的,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自然也就没有进项抵扣。”
“能开增票的有哪些呢?比如复印机、打印机、笔纸等办公用品,这些可以,但一个企业,又能有多少的成本在这上面呢?而且,还要注意的是,增票必须由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出,而对于一些用量不大的小企业,大多数都通过零售渠道,如超市等地方购买,而不是向厂家等一般纳税人购买,这样进项抵扣就更少了。”
汪蔚青表示:“对于新开的企业来说,它可能会一次性采购许多东西,因此对于这类企业,税负是可以看到有小幅降低的;但对于正常营业中的企业,由于进项抵扣少,税负反倒增加了,这种情况事实上很普遍。”
不过,汪蔚青认为,虽然部分企业税负增加,但因存在可抵扣的空间,客观上会提高企业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以获取更多进项抵扣。
汪蔚青还表示,若企业向税务局提供足够的资料证明自身税负在新税制下有所增加,是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
交通运输业望行业性试点时机不成熟?
有交通运输业从业者向21世纪网表示,当前增值税率对货运企业来说依然过高,进项不足的问题很严重,认为全行业试点好于区域试点。但汪蔚青表示,鉴于国税工作压力的问题,全行业试点的可行性目前不大。
老黄是一家货代公司的财务,已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接受21世纪网采访时直言道:“11%的税率说是说低档,实际上还是偏高,我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怎样确定企业进项税率肯定能达到8%的?”
“不过,就算企业利润空间增大,也仅仅是满足维持成本不再增加而已,运输业依旧不景气。”
老黄对21世纪网表示,由于当前存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差异,很多企业都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8%的进项要求难于登天。
老黄认为,若营改增从地域试点改为行业试点,如提供全国统一的运输增值税发票系统,可能效果更好,“行业的进项税不一样,而各个行业的税率划分又不细致,这个地域试点效果我觉得不如行业试点效果好。”
不过,对此问题,前述上海交大学者汪蔚青有自己看法:“这对于国税局来说工作量太大了。就上海而言,‘1+6’的模式已经让国税局十分繁忙了,若将试点范围拓展到全国全行业,对于国地税分开的外省市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她指出,营业税和土地税收是地税收入大头,在营业税被取消,土地税收受政策打压的情况下,如果再把全国整个行业的税收转到国税去,地税将面临“无事可做”的窘境。“因此,税制改革是个长期的过程”。
税收洼地致业务不平衡?“暂未看出”
汪蔚青进一步分析道,由于“营改增”是分试点地区进行的,相较于未试点地区而言,试点地区犹如“税收洼地”,导致企业业务出现从非试点地区往试点地区转移等不平衡的现象。
汪蔚青表示:“以上海为例。由于营改增,上海部分企业获得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因为可以获得抵扣,所以吸引了更多的下游企业购买其服务,这对邻近的江苏和浙江等省的企业影响较大,因此呼吁营改增的声音也非常强烈。”
不过,老黄却对21世纪网表示,目前不太能看出这样的现象,并暗示企业会找寻更多获取增票的方式。
“从账面上来说,正常情况下是会出现这样的业务区域性流动,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在价格优势明显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可能会用一些‘别的方式’获取增值税发票。”
对于这样的暗示,汪蔚青认为,实质上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因为营改增后运输企业不会再对外提供多余的增票,因此有需求的企业会转向从别的行业获取。
汪指出,“只要国家‘以票管税’的制度不变,那么通过其他非常规方式获取发票的行为就会有市场,并不会因为营改增的试点或全面铺开而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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