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五条细则未体现20%个税
(原标题: 南京国五条细则未体现20%个税)
【导读】南京市“国五条”细则也正式出台,细则中没有体现关于二手房20%个税、全面限购和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据广州记账报税公司了解到,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相继出台“国五条”细则之后,3月31日晚间,南京市“国五条”细则也正式出台,其主要目标就是把2013年度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而之前被炒的沸沸扬扬的关于二手房20%个税、全面限购和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都未在细则中体现出来。
房价涨幅低于人均收入增幅
在3月31日晚间公布的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而据南京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322元,比上年增长12.8%。2011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35918元,比上年增长14.7%;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12元,比上年增长11.0%;2009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4元,比上年增长10.3%;2008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22.69元,比上年增长13.8%。
对于此次南京出台的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记者注意到2011年南京也曾出台过一次房价控制目标,当时的对外口径就是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最后确定的目标数字是10.4%。
那么南京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计算的参照标准究竟是什么?对此,南京住建委解释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采用当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作为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的数值依据。“房价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如今,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房价控制目标的问题,把房价目标控制好、控制住,让房价不要太冒进、涨幅不要过猛,市场也会自己调节。像北京的“国五条”细则限制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这样的政策太细,可能会有些问题,可能会有误伤。所以南京的细则还是比较靠谱的。”南京房地产行业一位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此外,上述业内人士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南京市细则潜意识中透露出政府不愿过于干预目前房地产市场,加上购房者在“国五条”细则落地之后担心房价涨,这样细则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让购房者看到了信心,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刺激,因此4、5月份的房价还是继续走高。”
四大措施控制房价
细则虽然定了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但是究竟要采取那些措施来控制价格?南京市住建部门解释称,为了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确保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南京将采取四大措施,其中第一是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南京市区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00公顷,与2012年持平,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
第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房年底基本交付使用。抓好今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竣工500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全年完成19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万平方米危旧房的改造任务。
第三是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第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价格动态监测,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同时要积极抓好住房价格申报工作,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二手房20%个税未落地
此前“国五条”细则公布后,关于征收二手房个税20%的条例,可谓是震动南京二手房市场,从3月份以来南京各大房地产交易中心可谓是人满为患,着急过户和买房的市民甚至不惜连夜排起长队,为的就是抢在政策落地之前,尽快解决掉手中的房子。
然而,在刚刚公布的南京“国五条”细则中,关于征收二手房个税20%只字未提。对此,南京市相关部门解释称,3月份,“新“国五条””出台后,南京市二手房交易案件激增,南京市也采取各种举措,加班加点、积极应对,“目前已消化处理了总量的三分之一,剩余已开具预收据的二手房交易案件,我们将力争在4月底前办理完毕。”
而对于南京“国五条”细则并未将二手房20%个税落地,江苏房地产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南京细则回避了之前传的沸沸扬扬的20%个税,不仅没有强调执行力度,也没有明确表示该如何执行。但即使如此,未来很有可能会强化个税的执行力度,对房价的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在“国五条”细则中,对于将扩大限购区域也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此次南京细则中,并未明确提出。而对于南京下一步如何完善现行住房的限购措施,南京市住建委解释称,下一步南京将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其中对于介绍和引导购房者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于教唆、参与、协助购房人违反限购政策的,楼盘要暂停销售,企业要停业整顿。
而此前被业内人士认为,之前不在限购范围的南京高淳和溧水将在南京版“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被划归到限购的范围,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根据南京市执行国办发[2011]1号和苏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中提到,考虑到高淳、溧水两个新区的机构人员、运作模式、政策体系等尚在调整之中,两个新区房产信息尚未整合到位,尚不具备执行限购的条件,“高淳和溧水是南京新规划的由县设区,从目前全国范围来看,新区政策一般在3年内不会变,所以溧水、高淳继续不限购非常正常。”上述江苏房地产行业协会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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