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理记账:新国五条效果不如预期
(原标题: 广州代理记账:新国五条效果不如预期)
【导读】各地国五条细则出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时间,到目前为止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地方细则。但多地仅提及将严格执行国办发,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执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各地国五条细则出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时间,在各地出台落实地方细则的同时,对相关内容的观望与争议也无时不在,特别是对于20%差额征税政策。
广州代理记账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石家庄、南京、厦门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地方细则。但多地仅提及将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即“新国五条”),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执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虽然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在细则中提到:“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但到现在为止,除北京外,其余各地并未开始执行。
地方政府对于“国五条”落实并不积极,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对于当地房地产外需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等依赖性较大。
房地产税收是新房税费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支撑地方财力的一个渠道或者平台,是发展公共事业的重要财力支撑。由于政策的执行有一定空间,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征税时可适当调整。因此不乏上述提到的原因。
鉴于多种原因的存在,多地尚未落实20%差额征税政策,更加引起众多业内人士对后续市场的猜测。多位专家认为,由于多地在落实“国五条”时有偏差,应警惕政策效应减弱后的报复性反弹风险。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20%差额征税政策主要还是起心理警示作用,抑制投资与投机,当人们知道还是按原税率征收时,会恢复其购买行为,市场会由观望变成根据需要买卖。但由于地方政府会随时调控,因此出现大幅反弹的可能性不大。
我国当前新房税费结构也要求在持有环节征税。此前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指出,这种“开发、流转重,保有轻”的税费结构抑制了交易环节而助长多套房的持有现象。作为市场机制来讲,流通过程如果税收过多、交易成本提高必然阻碍产品流通,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配置效率。
因此,长远来看还是要征收房产税与持有环节新房税费来稳定房地产市场,但过程中还有很多困难需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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