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备战营改增 地方政府担忧财政收入减少
(原标题: 各地备战营改增 地方政府担忧财政收入减少)
【导读】营改增未来能带来更好的效益,甚至扩大的税源;但短期内,地方政府判断会带来税收的短收。
广州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营改增先行试点行业即将在全国推开。近日,各省纷纷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布置具体改革事宜,不少省份已经制定并下发细致的时间表。
但记者采访了解,一些省份对于财政收入的减少仍有顾忌,认为“营改增”实则是中央对地方财力的回收,地方希望改革的步子能小一点。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态,营改增将倒逼财税体制改革,这给地方政府以希望,但他们表示未来收益仍不明朗。
地方政府一直希望中央能将更多财力或者财权下沉。但今年以来的现实是,地方财力有比较高的增速,但中央财力则为负增长——即中央财政的占比在下降。这使得财税体制改革多了些不确定性。
各地积极准备
2012年营改增试点,已经覆盖东部主要省份,试点省份的GDP占比超过半壁江山。营改增,能减少重复征税现象,促进产业分工,进而优化产业机构,提高经济增长效益。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多次会议,重申营改增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扩大试点是大势所趋。
5月9日,全国“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动员布置会在广州召开,动员各地必须讲政治、顾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推动和做好营改增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5月14日,山西省国税局召开了全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会,对与地税部门的纳税户的交接工作、相关征管系统的联调升级、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等工作,都制定了具体时间表,以确保试点纳税人能在8月1日正常开票,9月1日能正常纳税申报。
5月16日,四川省国税局下达了四川省营改增试点的公告,对试点涉及行业进行了解释,并对试点纳税人应配合国税局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规定。要求试点纳税人6月10日前,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确定涉税基础信息等;在5、6月份期间,试点纳税人能接受免费培训。
青海、湖南、河北、河南、新疆等地,也召开了国税系统内动员大会,开始部署具体改革事项。
还有些省份进度稍慢一些。内蒙古财政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自治区政府刚召开营改增试点动员会,未来将逐步部署下去。
地方政府的担忧
各地在积极响应的背后,另有隐情。接近西部某省财政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央层面要求推动营改增,地方政府只好响应;但“地方政府其实是希望试点慢一些,只会紧跟中央政策走,步子不会迈得太大”。
症结点在于营改增对地方财力的减收效应。虽然楼继伟公开表态,“营改增将倒逼财税体制改革”,上述人士表示,地方政府非常希望通过财税体制改革,为地方争取更多财力,但这句表态,“只是期许一个不太明朗的将来”。
营改增未来能带来更好的效益,甚至扩大的税源;但短期内,地方政府判断会带来税收的短收。
如上海营改增试点,就带来了积极的效益。根据对上海近2000户试点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对象2012年的设备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36%,就业人员数量同比增长3.04%,高于服务业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在市场销售增速回落的情况下,试点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9.8%和19.3%。
湖北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王季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前4个月湖北省“营改增”减税净额达4.77亿元,但新增纳税企业7000多户——即扩大的税源,基本抵消减税的影响。
不过,“政策洼地效应”,助推了先行试点省市的积极效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现在没有确切的数据,这里既掺杂着“洼地政策”的影响,也有“营改增”促进产业分工带来的效应,难以分清。
过渡政策难以为继
现在试点,虽有过渡政策——营改增的收入仍归地方财政,但随着试点的推开,按照中央的部署,“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取消营业税,这使得财税体制改革变得异常迫切。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越来越多行业纳入试点,会有更多的企业分离、兼并重组等现象,原增值税纳税人与营改增试点企业间的区隔,会越发模糊;哪部分收入归地方,哪部分收入为央地共享,也面临难以区分的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现在只在部分行业试点,还能采用这种权衡的过渡办法,但未来试点扩大后,若按行业进行区分,工业增值税是央地共享税,服务业的增值税归地方,会大大提高征收管理的成本。
现在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问题,业内有不同的探讨方案。有方案认为,应该将目前国内税制由重视在生产环节征税,改为在零售环节征税,这样能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使其更注重地方消费市场的培育,增加居民收入,改变现在地方政府重视招商引资,造成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问题。
也有方案经过测算,认为现在属于中央税的车船税和消费税,能大致填补营改增对地方财力的减少,建议将这两个税种划归地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如果仅仅是算账,用来弥补地方政府的损失,可以有很多可选择的办法。但财税体制改革,更多应该考虑财税体制对地方政府行为的规范。他认为财税体制改革,应该从事权划分入手,梳理清各级政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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